根据《工会法》的要求,为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通过无记名投票,通过上一届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共同组织选举,广泛听取了职工意见,自下而上,各位工会代表们的认真选举,选举出了新的工会职务人员。增补蔡静琴同志任工会副主席,罗晓波同志任财务委员,凌琳同志任组织委员,其他职务不变。
本次选举结果由同级党组织审定后报区总工会,在今后的工作中,在公司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我们要继续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院党总支的各项决议,根据工会的特点,依法开展工作;组织和动员职工学习政治、文化和管理知识;按要求组织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保障职工福利待遇,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;通过各种方式,按照有关规定,协调好工会与党总支、行政的关系和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;积极组织有益职工身心健康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;完成公司党总支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